2019年11月30日上午,本所会议厅高朋满座,石家庄、济南、郑州、太原四个分所的刑事部联合举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适用研讨会,省内外法律界一百多人出席,河北省公检法司的领导、专家到会调研。
2016年7月,“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刑事政策;经过两年的试行,2018年10月26日,该制度列入《刑事诉讼法》,从而上升为一项独立的刑事法律制度;2019年10月24日,两高三部再次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认罪认罚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等,由此,“认罪认罚从宽”具备了完整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适用性。
该项制度,是在立法和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在实现有效惩治犯罪的同时,也具有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既有很强现实意义,也必将对我国的刑事司法产生深远影响。
近期,随着国家检察系统对该制度全覆盖的推进,出现了一系列困扰司法实践的难点问题。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规则,从而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已经成为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点议题。
本次研讨会应时而生,与会的各界法律专家,多维度多视角的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程序、风险防控、有效辩护、代理以及诉辩交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成果,体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对公平正义的一致追求。
本所对本次会议高度重视,管理层重要成员全部出席。会议由董事局董事刑事部主任刘丽云律师、刑事部副主任曹德全律师主持。
本所负责人马广立律师与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处副处长张鹿先后致辞。马广立律师讲,各界法律专家共聚一堂研讨法律问题,这本身就是中国法制文明的重大进步,体现了在党的领导下,法律职业共同体追求公平正义、建设法治中国的一致目标。张鹿副处长在致辞中强调,律师的业务能力是核心竞争力,律师内部以及律师与其他各界人士应当多进行交流沟通。
河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副处长张永青,大成高级顾问赵永纯,本所刑事部副主任李永辉、合伙人李静,大成太原办公室管委会主任马俊、陈浩,河北师范大学教授黄道诚,河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谨,大成郑州办公室刑事部主任李红新,大成济南办公室刑事争议解决部主任王勇,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梁连山等依次发言。嘉宾从不同角度一方面诠释了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解读;另一方面对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和想法。对于提出的问题,主持人刘丽云律师、曹德全律师给予了精彩回应,现场反响热烈,掌声不断。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树勇作了总结发言,他对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诉累,有利于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
研讨会座无虚席,嘉宾观点精彩不断,发言意犹未尽,干货满满。研讨会从上午9点一直进行到将近下午1点,但期间参会各界人士无一人离开。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高度好评,实现了本次研讨会的举办初衷。
发表评论